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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三爱会计培训机构
联系人:沈老师 女士 (教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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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519-86679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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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5051976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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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2015年注册物业管理师考前培训班物管师考试复习班 |
【培训对象】
各地市房地产开发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单位房管部门、社区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或准备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
【考试科目】
资格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综合能力》3个科目的考试均为2.5小时,《物业管理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
【考试题型】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试题的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物业管理实务》和《物业管理综合能力》试题的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综合(案例)分析题。
【物业管理师相关发展历程】
2007年国家实行大部制度,建设部合并,同时人事部与劳动部合并,注册物业管理师在全国范围暂停考试。
2010年,由于原劳动部主办的物业管理师与建设部和人事部主办的注册物业管理师有部分重叠,暂停了原劳动部的物业管理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协调,注册物业管理师计划自2010年适当时候开考。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举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49号)精神,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考试日期定于10月23日、24日。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共4 个科目。《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为客观题试卷,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阅卷工作由各省(区、市)考试组织实施机构负责;《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为客观题与主观题混合试卷,使用专用答题卡作答,实行网络评卷,全国统一组织实施。
【注册物业管理师与原劳动物管师的区别】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物业管理师(即注册物业管理师)与原劳动部物业管理师的区别?
*一,物业管理执业资格是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设立的行政许可,而原劳动部自行进行的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而且在报名条件、考试科目和执业范围等方面都缺乏必要的规范;没有行政许可,也没有纳入和通过行政性收费清理。
第二,注册物业管理师制度对应的是物业管理高层次的人才,而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自行实施的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是针对普通物业管理人员。
第三,注册物业管理师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经济师职务,也就是享有经济师待遇,而原劳动部物业管理师没有相关规定。
第四,持有注册物业管理师的人员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独立管理一个物业项目;同时,对物业管理方案的签署具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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